天橋不利行動不便者 市府無改善方案引民怨

【記者蔡智銘/台中報導】最近台北市拆除和平新生天橋,引發部份護橋團體抗議,反觀台中市卻有天橋「阻礙」了部份民眾的通行?有媒體接獲民眾投訴,日前推娃娃車帶小朋友到草悟道逛街,卻發現公益路、英才路口只有天橋,沒有人行道,質疑如果是身障者或老人家要怎麼過馬路?交通局回應是為保護行人才沒劃行穿道,希望無法上天橋的行人提前改道,民眾質疑,要改道也應該是汽機車,更何況還有很多方式可以解決,但市府卻選擇讓不方便的行人遶遠路,實在讓人難以認同。

據了解,這起投訴事件是源於一位來自外地的陳小姐來台中市旅遊,天推著娃娃車一路逛到公益路、英才路口,想到穿過馬路到對面一家在網路上很難的法式麵包甜點店買麵包,但走到路口才發現只有天橋,沒有斑馬線,但天橋又沒有裝設電梯等無障礙設施,加上他們的娃娃車很重,抬不上天橋,最後只能遶了一大圈,花了約二十分鐘,才走到原本五分鐘就能到達的地方。

陳小姐說,事後她和朋友討論,朋友表示,就直接穿馬路就好,何必遶路,但她查了相關法令發現,如果有天橋,沒有斑馬線,行人一定要走天橋,不能直接穿越馬路,否則抓到要被罰款,讓她很好奇,台中市府難道沒有考慮到身障人士、年長者或像她這種推娃娃車帶小朋友的家長的權益,為何不設置行穿道,逼得他們只能在違規和遶路做選擇,而且如果行人選擇直接穿越,在沒有行穿道的情況下,風險會更高,不是嗎?

針對民眾的投訴,台中市交通局交通規劃科李組長表示,英才路與公益路口有天橋卻沒有行人穿越道的問題先前也有人提出來,也經過討論與現場評估,由於該座天橋當初興建是因為旁邊的國小曾經發生學童穿越馬路被車撞死的意外,由於學校堅持不能拆,所以只能保留下來。

至於為何不劃行穿道或在天橋上加裝電梯,是因為天橋的樑柱會擋到右轉駕駛的視線,考量會影響行人穿越的安全,因此才不劃設,加裝電梯方面有向建設局建議,但建設局認為維護上可能會有困難,因此沒有同意,所以只能維持現狀,不過有在最靠近的路口加裝標示,提醒無法走天橋的民眾提前改道。

另外,針對該處路口沒有行人穿越道,行人是否可以穿越的問題,轄區警一分局解釋,根據道交條例134條第一款:「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但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因為該路口已經有天橋,因此行人還是得要走天橋,如果沒辦法上天橋,就只能遶路,如果直接穿越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對於交通局的回覆,投訴的陳小姐表示,交通局都想出這麼多可以改善的方案,難道無法協調讓其中一樣實現,就可以解決身障者、老人家和許多家長的問題,但交通局卻選擇維持現狀,而讓這些行動不便人士改道,走上10幾分鐘到他們原本30秒就可以到達的地方,實在讓人很難認同,她想問:「如果是因為車輛右轉會危害到行行人安全,是不是也應該是要求車輛改道,而不是要求行動比不方便的行人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