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便民服務 北區公所全市首創延長調解時間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民眾遇到民事或刑事告訴乃論糾紛千萬別驚慌,可以多加利用鄉鎮市調解制度,民眾可請警察轉介、臨櫃或線上聲請調解,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固定調解服務時間,以北區為例,每週二、四下午調解外,其餘上班時間亦可預約調解,發揮「隨到隨辦」便民服務之精神,為擴大民眾有效利用調解服務,以減少訟源,本區將於民國113年8月開始每週四調解時間延長至下午6點,採預約制,且經雙方合意下,雙方當事人請至遲於前一日之17時前向調解委員會提出預約調解聲請,雙方當事人最遲下午5點前完成調解報到程序。

北區公所區長陳宗祈表示,北區人口數約14萬3,768人,為臺中市第七大區,地理位置較為市中心,鄰近中、東、西、西屯區及北屯區,案件數為臺中市排名第5名,以112年為例,本區調解會申請案件數共計2,609件,結案數為1.472件,占臺中市案件貢獻續第2名。113年7月23日止,本調解會收案件數為1,512件,1月至6月成立案件數共計802件,目前占全臺中市結案數第4名。倘若該案件未經過調解,直接到法院,法院應該吃不消,建議民眾在生活遇到糾紛,不一定要興訟處理,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經調解委員會做成之調解筆錄,經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若一造當事人不履行時,他造當事人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如在調解筆錄上言明放棄刑事告訴權,事後就不得再行提出刑事告訴。陳區長另表示,北區調解會除了調解糾紛,另提供其他多元服務管道,民眾如遇到法律疑難而苦無對策、求助無門時,可於每週一、三、五下午及每週二早上時段至調解會找專業的律師諮詢現場法律諮詢,民眾均可於前一天電話先預約,預約專線:04-22360433。

北區調解委員會陳國楨主席表示,調解委員會受理案件繁多,車禍案件占總案件9成,但雙方到場為調解程序約6成左右,調解成立率約8成左右,藉由延長調解時間,希望民眾多利用此時段來調解,以解決糾紛,經調解委員會做成之調解筆錄,經法院核定後,其效力等同法院判決,調解優點在於省時、省力、省錢又有保障。假如車禍發生後,如受害人要提起刑事告訴,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聲請調解的好處,就是有告訴權人聲請調解,經調解不成立,聲請人可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將調解事件移請檢察官偵查,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

綜上,為擴大民眾有效利用調解服務,以減少訟源,在雙方同意及合意下,於市區上班的時間可先預約調解,下班後直接至調解會調解,以發揮「隨到隨辦」便民服務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