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聲音照相設備六都墊底 陳俞融批市府無法守護市民生活品質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車輛噪音問題嚴重。市議員陳俞融13日在議會質詢指出,根據六都標準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現況顯示,台中市僅11組,是六都墊底,陳俞融說難怪台中市民一直為噪音車輛所苦,因為市府執法量能根本不夠。

市議會今日進行警消環衛委員會業務質詢,陳俞融表示,根據市府陳情整合平台統計顯示近一個月(2024/04/09-2024/05/12)以來,多達1612件環境公害(包括空汙、噪音)污染反應案件,顯示民眾對於炸街車所產生排氣管噪音危害,根本無法容忍,環保局雖宣示取締噪音車執法力道再強化,也添購科技執法設備,但實際成效與六都比較實在太差也太少,陳俞融提到,根據六都標準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現況顯示,可以主動告發噪音車輛的固定式及移動式聲音照相執法設備,新北市有36組最多,再來是桃園市27組,第三名為台北市23組,第四名為台南市19組,第五名為高雄市16組,最後一名墊底則是台中市11組,

陳俞融說,以北區為例中清路五權路一帶,一到晚上就成賽車場,噪音此起彼落,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安寧。但當其他五都都有許多聲音照相執法設備,且仍持續爭取,台中市環保局今年才要跟其他五都競爭,要向中央爭取50組,還不一定爭取得到,簡直緩不濟急,早就應該爭取更多,實在慢半拍,

陳俞融也提出預算面比較,環保局今年編列955萬購置預算,明年114年編了950萬購置預算,不增反減。然而警察局現有運作中之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共 46 台。112 年度採購 16 台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採購金額為新臺幣 1,773 萬元。113 年度本局採購 15 台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採購金額為新臺幣 1,710 萬元,陳俞融批評測速和噪音取締的執法設備不成比例,實在看不到環保局取締噪音的決心。

對此,環保局長陳宏益指出,目前已經向中央爭取補助購置50組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且台中市噪音執法強度越來越高,光去年噪音車輛裁罰金額已達525萬,另也正在研擬建置噪音地圖創新作為,確認噪音熱點區域,以利後續執法,也認同議員所提,將會以大幅增加標準型聲音執法設備為目標,保障市民居住安寧。

陳俞融強調,環保局一直說目前有多達30組的智慧型監錄設備,可通知有噪音污染之虞車輛進行車輛原地噪音檢測,如檢測超標即可告發處分,但先前就她已提出,這種裝置噪音執法不力,平均每個月僅查獲17.6台,等於1台智慧型監錄設備平均只查獲不到一台噪音車輛,科技執法成效差,提醒市府不要只用智慧型監錄設備充數,不但還要召回車輛進行原地噪音檢測,還徒增後續處理通知到檢的行政成本,應直接增加可直接開罰的標準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數輛,才可直接開罰噪音車輛,遏止噪音擾民現象。

另外陳俞融說,環保局雖透過環警監聯合稽查及檢舉通報查緝等多重管制手段交錯運用,多管齊下防堵噪音車,但每年警方查獲疑似改裝排氣管檢舉案件,112年通知到檢數6004件,雖然較111年增加,但成案裁罰數低,共裁罰499件,裁罰率僅8.3%,這些裁罰案件中,大多數是未到檢裁罰,占了6成,顯示由警察取締排氣管噪音問題多,不論是取締照片角度不對、或照片模糊等,不符環保局告發標準,不如用增加聲音照相執法設備,也可減輕警力負擔。

陳俞融也說,環警監聯合稽查則是效果有限,時間場所都要配合環保局、警察局、監理站各機關出人出力,112年也才開罰395件不合格噪音車,相較於聲音照相科技執法,112年共查獲327起違規案件,共計裁罰約93萬餘元,成效差不多,人力卻更節省,陳俞融強調,因此重點環保局還是要認清最有效的取締方式,就是增加隨時可取締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才能嚇阻噪音車輛,保障民眾生活安寧。

陳淑華也提到,增加可以直接開罰的聲音照相執法設備,就能達到嚇阻效果,以西屯區為例,目前已經是台中噪音、炸街車最多的區域,例如逢甲夜市附近黎明路、逢甲路、青海路,社區住宅大樓多,都是民眾反應噪音的熱點,要求市府今年盡速確定聲音執法設備及噪音地圖建置的期程。

張芬郁則表示,改管車合法排氣管認證檢驗,至5月7日登錄取號有1833件,環保局從5月開始通知車主到場檢測,務必全面完成,這段時間透過加強取締次數和力道,遏阻非法改管的爆音車不得挑戰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