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辦卻以住宅販售 議員籲建管單位嚴加把關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興富發文心愛悅施工造成吊臂墜落引發中捷意外,該建案3至11樓是商業宅,但卻以一般住宅方式販售,市議員張芬郁等人今(22)日於市議會聯合質詢,要求都發局說明何時核發使用執照,張芬郁表示,台北大直大彎北段商業宅就地合法爭議不斷,她要求都發局務必嚴加把關,保障消費者。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都發局建設局業務質詢,市議員張芬郁、蕭隆澤、陳雅惠、陳淑華、謝家宜,陳俞融針對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變更提出質詢。

張芬郁表示,文心愛悅569戶總銷售額67億在2020年完銷,中捷事件讓外界窺得該起建案變更黑歷史,其中有30%是必須做為商業使用,包括1至2樓是店舖,3樓至11樓是商用辦公室,但檢視文心愛悅銷售廣告和目前樓面配置,3樓至31樓格局全相同,銷售廣告更未特別說明低樓層是商業宅。

張芬郁質詢都發局,興富發何時復工、何時核發使用執照?她要求都發局須持續向議會說明;而從興富發商業宅案例,台中可能另存在商業宅和工業宅,並且衍生日後糾紛,她以台北大直大彎北段商業宅就地合法爭議為例,要求都發局主動出擊,保護台中市民。

市議員蕭隆澤也要求都發局清查台中有多少商業宅或工業宅?市議員陳雅惠則說,文心愛悅建商若假藉販售住宅名義,實際卻是銷售商業空間,已涉及廣告不實,「掛羊頭賣狗肉」市府必須依法查處。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興發局必須經過第三公正單位鑑定安全無虞,報市政府同意才可以復工,復工之後也要按原圖施工才會核發後續的使用執照,但目前還未收到資料,都發局會持續向議會報告。

李正偉表示,建商若涉及廣告不實、契約登載不實等問題,可依相關法令裁罰,上周地政局和消保官都已展開行動,他呼籲買文心愛悅辦公室做住宅使用的民眾,一定要跟興富發確認清楚,請求相關賠償。

至於改建變更使用,都發生在核發使用執照後的二次施工,若接獲檢舉會處以6萬至30萬罰鍰,希望透過這次事件,消費大眾購買房產時,務必查明使用目的,開發建商也要誠實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