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921危樓變社區毒瘤 張芬郁批都發局「頭洗一半」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霧峰全家福社區23棟透天民宅,在九二一地震時震毀傾斜,17年來遲未處理宛如廢墟。前台中市議員張芬郁日前接獲民眾反映「沒拆乾淨」,張芬郁前往勘查,發現該處建築廢棄物堆置、雜草叢生,宛如社區毒瘤,痛批市府都發局頭洗一半,影響環境景觀和安全。

張芬郁表示,921地震之後,全家福社區23棟倒塌的透天民宅,市府遲未處理宛如廢墟,地方民眾不斷陳情希望拆除,都無法如願,直到她擔任議員期間,提案爭取終於讓市府編列預算,於2016年底動工拆除。

不料,近日她接獲民眾反映,指拆除工作「有完未成」,疑似包商跑了沒人收尾?張芬郁前往勘查,現場雜草叢生、鋼筋棄置、斷壁殘垣的建築廢棄物像座小山,還擺了一部鏽蝕的怪手,無人聞問,住在附近的陳小姐表示,對於現況很無奈,反映多年無人解決,若能清理乾淨,對社區環境大有助益,也減少公安危險。
張芬郁表示,傾廢的全家福社區拖了17年才進行拆除,沒想到負責拆除工程的都發局頭洗一半也不洗乾淨,讓拆除危樓的美意大打折扣,她呼籲相關單位重視地方民眾意見,避免造成公安問題後悔莫及。

市府都發局表示,台中霧峰全家福社區透天民宅,九二一震災後傾斜,但未被判全倒,因位處山坡地,傾斜、裂開的房屋隨時有倒塌危險,經技師鑑定共計21棟危險建築物,都發局依建築法第81條、第96條之l條規定於106年1月11日強制拆除完畢;由於此案強制拆除並非公務預算支列,都發局向建築物所有權人追償強制拆除所需費用,所有權人已完成繳納。

針對建築物拆除後遺留廢棄物,都發局已於106年1月23日通知原建物所有權人應於同年3月25日前自行清除完畢,並副知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辦理。環保局於108年8月5日通知土地所有權人限期改善,經複查未改善,同年9月6日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各處6位土地所有權人1,200元罰鍰,由於地主代表表示有自行清除意願,環保局108年10月18日函請地主提出環境改善規劃,持續追蹤至109年8月16日,接獲地主通知已全數清除完成,環保局也派員至現場確認。

環保局指出,霧峰區清潔隊今年初接獲當地里長反映,該處又遭棄置廢棄物,霧峰區清潔隊已於今年1月25日函文地主限期改善,且複查確認改善完成,今年3月29日再接獲通報,區隊再次派員巡查,發現雜草叢生及遭棄置廢棄物,將依法函文土地所有人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加重裁罰,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整罰鍰,維護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