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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於去(110)年5月間接獲栽種大麻毒品情資,經過濾清查初步掌握李姓嫌犯(22歲)相關涉案事證後,即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並與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經專案小組長期密集進行跟監埋伏,俟蒐證齊備後,於去(110)年9月15日持搜索票、拘票執行查緝,當場在嘉義市東區某透天民宅內查獲大麻植株81株、半成品大麻葉1包及LED燈、培養土、肥料、灑水器、除濕機等栽種工具。
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李姓犯嫌係向不知情屋主承租透天民宅後,謊稱該處將作為經營飲料店使用,當下因疫情關係暫時無法營業,並將大門深鎖,另在1樓店面前懸掛「飲品專賣、疫情暫緩、即將在此為您服務」等內容之紅布條,以掩人耳目。隨後,在該處3樓發展另類「宅經濟」充當自耕農以土耕法栽種、產製大麻,意圖販售予下游購毒者牟利。因該處大麻種植場隱身於民宅林立之道路旁,平日車輛往來頻繁,難以察覺確切地點,幸專案小組人員抽絲剝繭,鍥而不捨積極追查,終一舉破獲該大麻種植場,成功遏阻毒品流入市面。
全案調查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李嫌經檢察官偵查後認犯罪事實明確於111年1月依法提起公訴。毒品為萬惡之源,危害國人身心甚鉅,警方呼籲大麻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明文列管之第二級毒品,製造、販賣第二級毒品係觸犯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之重罪,另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係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為遏止毒品危害,亦將全力聚焦打擊上游製、販、運等犯罪行為,維護無毒的優質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