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電動車主有福了! 台中市政府為推動環境永續發展,減少移動汙染源,持續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輛台中市政府為推動環境永續發展,減少移動汙染源,持續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輛台中市政府為推動環境永續發展,減少移動汙染源,持續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輛。市民朋友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可繼續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陽光、空氣、水」是市長盧秀燕施政主軸,其中空氣代表環境保護,維護青山綠水,全面改善空汙。台中在市府與市民共同努力下,今年1月份PM2.5平均值16.3微克,創下同期歷史新低,為了持續改善空氣品質,市府積極推動各項減碳及空汙改善行動,其中推行綠色交通,鼓勵民眾換購電動車,以減少移動汙染源,
沈局長說明,目前電動車數量已從市長上任時2.3萬輛增加至7.7萬輛,成長超過3倍,對於減少移動汙染源,改善空汙已有具體的效益,因此地方稅務局將免使用牌照稅期間延長4年。
沈局長進一步指出,為鼓勵更多市民使用低汙染電動車輛,購買電動車除可以免使用牌照稅外,還享有免貨物稅、免燃料費及換購補助等優惠,鼓勵民眾多購買環保低汙染電動車輛,為中市遍植綠能種子,共同打造淨零碳排環保清淨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