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交通疏運計畫出爐 計程車將加收50元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農曆春節連假來臨,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推出交通疏運計畫,春節期間市區公車服務不間斷,並針對大甲鎮瀾宮等觀光景點及百貨商圈實施交通管制;計程車費率於1月28日至2月6日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春節加成50元已計入)。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今年春節連假自1月29日至2月6日,一連9日,市府提出公共運輸、國道疏運、交通管制等因應措施。公共運輸疏運措施部分,高鐵公司1月27日至2月7日,共開450班次列車(南下222班、北上228班),總計12天提供2,166班次列車;台鐵1月27日至2月7日,全線加開309列次及加掛車廂669輛次,以紓解尖峰時段人潮;捷運綠線每日6時至24時提供服務,並以假日班距運行,為服務高鐵末班車旅客,每日0時15分照常提供高鐵台中站開往北屯總站加班車,國道客運業者也將視情形加開班次因應,市區公車1月31日(除夕)全日班次減半,2月1日至2月5日,視營運需求依比例調整。

葉局長補充,因應國道車流,國1(高雄端-湖口)及國3(九如-大溪)於2月3日至2月4日將實施高乘載管制,2月3日至2月5日國1王田雙向入口封閉,禁止車輛進入,請市民注意國道管制措施;中部路段部分,國道1號豐原至台中路段,現有開放路肩措施照常實施,市府亦協調國道高速公路局另視情況機動調整延長開放路肩時段。

葉局長指出,交通局也於國1大雅、台中、南屯交流道周邊道路、中清路及五權西路完成系統建置,透過智慧化動態號誌系統控制,依路段車流量、旅行時間及行駛速率,適時調整路口號誌時制,當交流道周邊發生車輛回堵時,將由交控中心通報高速公路局適時放寬匝道儀控綠燈時間,並配合於網站、手機APP及CMS(資訊可變標誌)適時發佈春節疏運管制訊息,以改善車流。

另針對春節期間熱門觀光景點及商圈等將實施交通管制,葉局長也說明,大甲鎮瀾宮周邊道路部分路段將於2月1日(初一)至2月6日(初六)每日8時至20時實施交通管制,禁止汽車進入或單向行駛,並依實際車流,機動提前或延後管制時間。

交通局表示,台8臨37線於春節期間,為利大梨山地區民眾返鄉團圓,配合公路總局春節期間增加開放通行時段,市府協調豐原客運增加865區公車通行班次,自2月1日至5日共5天,865區公車谷關往梨山方向發車時間為6時45分、9時45分;另梨山往谷關發車時間為865路公車6時10分、11時10分與865區公車15時40分(連發2班)及865路公車豐原往梨山發車時間10時5分及14時30分。

此外,針對大遠百、新光三越、中友百貨等購物商圈,比照現有假日交通維持計畫,另外春節期間停車需求高,市府停管處將加強稽查,1月13日至2月6日為期一個月,針對重要交通節點、商圈進行收費標準及非法停車場擴大稽查,並要求業者確實標示費率並依核定停車場登記證所載費率收費,且禁止遮蔽營業告示牌上費率標示,如查獲恣意哄抬費率等未依公告費率收費情形,將依停車場法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勒令停業,廢止停車場登記證。

另為方便民眾停車,市府也將自1月31日(除夕)至2月4日(初四)採部分暫停收取停車費措施,暫停收費範圍包含路邊汽、機車收費停車格、公有路外無柵欄機管制的平面停車場,但柵欄機管制平面及所有立體停車場均照常收費。

此外,春節期間計程車費率於1月28日0時起至2月6日24時止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由駕駛人依計費表功能選取春節費率(春節加成50元已計入),未啟用計費表春節費率者,駕駛人不得額外加收。

另有關春節期間不打烊服務,交通局說明,交通號誌將24小時全天待命搶修,排除故障。1月29日至2月7日春節期間,各拖吊場不休息仍舊辦理領車業務,辦理時間為7時至24時,拖吊以佔用公車停靠區、併排停車嚴重影響交通、擋住公共場所出入口等情形為主。如民眾於春節期間需領回吊扣執行屆滿的牌照,於1月29日至2月6日期間可於吊扣期滿翌日起至豐原區豐原派出所洽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