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虐童還在調查中 卻申請退休遭核准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日前在台中市某國小附幼爆出,教師要求學童撿拾地上飯菜吃,且不整理教室造成蟑螂、螞蟻竄行等十大惡狀,然該名教師還在教育局的調查輔導階段,卻搶先受臺中市政府核定退休。市議員張家銨今(13)日在議會質詢,要求教育局重新檢視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的處理,避免屢遭有心人士藉此漏洞逃避調查。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張家銨議員表示,該名教師的教學態度與作為,屢被家長投訴,而一遇到投訴,該師就開始「請長假」或是轉而「介聘到其他學校」,同樣的手法屢次規避調查輔導機制,持續流竄於各幼兒園,造成多位孩童接連受害。

張家銨指出,教育局早在12月7日核定退休,12月9日還發文給人本基會承諾會輔導該名教師,12月15日要召開本案第三次校事會議,然該名教師也將於同日生效退休申請,屆時調查會議的當事人已經退休,調查會議顯然徒具形式,更是違反教師法規定。

市長盧秀燕指出,過去對於疑似不適任教師,常以調到其他學校的方式處理,此作法恐會禍害下一個學校,她認為,未來針對疑似不適任教師,不能以調動到其他學校當作解決辦法,應就個案現況進行處理。教師要留或退,都應考量在原校處理完畢,不應還沒有完成調查就調動,目前教育局已在研議調整相關辦法,她指示教育局加快處理。

針對此個案,教育局表示,依教師法第28條規定,教師涉有第14條及第15條規範情事而有解聘必要時,學校自知悉日起不得同意其退休,經查該師於12月初提出退休申請,因退休屬教師權益,教育局依法審酌該師未有教師法第14條及第15條所定而必須予以解聘的情事,因此於今年12月7日核准退休申請;教育局強調,為保障幼生權益,針對該師教學失當行為,教育局仍要求學校調查工作持續進行,若確有教學不力構成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情事,教育局將依法於教保系統註記,該師之後將無法再至全國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