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今(110)年截至11月30日止,共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7,165件、移送法辦達4,137件,統計最近12月1日至12月6日止,短短的五天就取締酒後駕車件數124件、移送法辦82件,足見酒駕情事仍時有所見。
為避免酒駕致生憾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特規劃「掃除『醉』犯」專案,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農曆年期間,為期3個月並每週滾動檢討勤務執行,以有效遏止民眾酒駕惡習及宣示警方強力執法的決心,展現中市警的執勤量能,維護臺中市道安秩序及防制酒駕事故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為強化執行成效,避免民眾規避路檢時段、地點,依各行政區轄區治、交安特性,對易發生酒駕時段、路段及區域,改變現行「定點封閉式」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路檢勤務而以24小時全天候不間斷,分布於早、中、晚及深夜時段,採分散機動全面巡守方式,結合重點守望或盤查等勤務作為執行攔檢,以強化執法強度與密度,嚇阻存有僥倖心態之駕駛人,提升防制酒後駕車成效。
交通警察大隊另針對夜間超商、小吃部、KTV…等公共場所加強巡邏,除防制暴力等不法犯罪外,也從源頭強化禁止酒後駕車的宣導作為,提醒民眾市政府及警察局對於「酒駕零容忍」的決心,宣導禁止酒後駕車等不法行為,警方也要求業者於顧客飲用或食用酒精類食品後,可協助代叫計程車或指定駕駛人等,減少可能發生酒駕的情事,若遇民眾執意駕車者,可適時提醒及制止,或通報警察機關協助處理,從源頭斷絕酒駕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