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智銘/台中報導】在台中小有名氣的「跳舞哥」鄭姓男子上月三十日下午19時30分又在車水馬龍的一中商圈路中央跳起舞來,不但在路中央放著大紙箱和大包小包的行李,還以怪異舞姿下腰或坐或躺或臥,員警得知後緊急阻止鄭男,將他帶往路邊,網友看到後紛紛PO網稱許:「警二分局育才所員警100分」。
當時兩名育才派出所警員陳倚文、陳益弘,巡邏經過北區三民路與太平路口,發現鄭男的脫序行為,立刻上前阻止,請他收拾隨身物品並帶往路旁,還給民眾安全的用路環境,警方表示,「跳舞哥」鄭姓男子屢勸不聽,曾多次在臺中各大商圈大秀舞技,屢遭員警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分局長陳家銘肯定兩名員警處事認真積極並表示,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都可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