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智銘/台中報導】10月是全國「交通安全月」,有鑒於交通事故中有六成多發生在路口處,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特別以「路口安全」為主軸,提醒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放慢速度、注意周遭人車、停讓行人通過。而行人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盯住來車,注意車輛警示音等,勿貪圖暫時便利,影響他人及自身之安全。
有鑑於臺灣大道與忠明南路口常有違規情形,公益派出所特別於20日下午交通尖峰時段進行交通安全宣導,提醒民眾駕駛汽機車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停讓行人、依規定車道左轉;行人應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應注意車輛動態,不低頭、不看手機,注意左、右轉車輛,呼籲用路人行經路口遵守交通規則並提高警覺的重要性。
公益派出所指出,由於臺灣大道與忠明南路口常有違規情形,因此針對「闖紅燈、未依規定車道左轉、超速」等最常發生肇事之違規樣態加強取締,經統計今年1月1日起至10月19日止,於該路口已取締超速1240件、 闖紅燈256件、未依規定變換車道104件。
分局長張啓祥呼籲駕駛人及行人「路口慢看停」,建立路口秩序及友善文化,只要能建立正確的用路觀念及安全意識,外出時能再多留意及小心,就能更保障自己的安全,避免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