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泰/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日前受理民眾報案指稱,苗栗市家中門鎖遭破壞侵入行竊約10瓶紀念酒及零錢,損失總價值約新臺幣2萬元,經警方專案員警逐步調閱監視器發現竊嫌係搭乘火車到站後,偷腳踏車作為代步,再闖入住宅行竊,經分析該犯案手法,循線鎖定葉姓犯嫌涉嫌重大,且今年已經用這個手法在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及臺南市等地區,犯下多起住宅竊盜案。
警方發現葉嫌犯案均以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往來各縣市,然後竊取腳踏車代步來規避警方鎖定,原本以為有固定落腳區域,卻發現葉嫌犯案後足跡遍布全台,且幾乎沒有固定落腳地點,增加偵辦上的困難,因葉嫌於全台各地犯案,許多警察單位也都設法進行查緝。苗栗警察分局獲案後,鍥而不捨,逐步分析調閱相關資料,專案小組並至台中、嘉義、高雄及台北等地進行查訪,終於4日鎖定葉嫌活動區域,持地檢署核發之拘票在臺北市某處旅社拘提葉竊到案,並起出螺絲起子等犯案工具、所竊取的高梁酒及金飾等來源不明的贓證物,詢後依刑法加重竊盜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依所扣押之贓物擴大追查。
葉姓犯嫌落網後表示,以為偷竊也不是重大刑案,只要不斷換地方,警察那麼忙,應該不會被抓到,所以就全台到處偷、到處跑,怎會知道警察可以找到他入住的旅社,被逮當下當場傻眼,葉嫌另曾於今年3月間在造橋侵入住宅失風被捕,在苗栗縣2次行竊均遭苗栗警方逮捕移送,也直言不敢再到苗栗行竊了!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周煥興於今年1月16日上任後,即表示侵入住宅竊盜案件乃民眾切身之痛,一日不破民眾無法心安,且對民眾人身安全、財產也造成嚴重威脅及陰影,特別指示各單位對於轄內發生侵入住宅竊盜案件,需比照重大刑案模式偵辦,並管制偵辦進度,務必全力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