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泰/台中報導】八月底,台中市警察局大禮堂,又出現大大的布條,上頭寫著「分局長及大隊長聯合交接典禮」的字樣,現場冠蓋雲集,喜氣洋洋,許多民眾覺得這一幕好熟悉,仿彿才剛出現過,民眾的印象確實很深,因為近年來,台中市分局長、大隊長這一層級主管的流動率,的確很大。
台中市有15個分局、六個直屬隊,只要分局主管異動,接著就會人事大風次,往年大隊長、分局長一任待上兩、三年很正常,最近十年來情況丕變,「鐵打的門,流水的官」這句話已不足於形容其速度之快,有的單位首長異動,簡直就像跑馬燈,轉呀轉個不停,有的甚至用「沾醬油」來形容似乎也不為過。
據了解,台中市警界單位首長流動率最高的,應該是保安警察大隊,和平、東勢分局應該居於二、三名位置,這些個單位首長異動之大,有如一首古詩形容的「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保大這個單位,擁有特勤中隊,是重大刑案的攻堅主力,在線上立即破案上更是年年全台中第一,表現傑出,對打擊犯罪貢獻良多,大隊長職位顯然很重要,但他們都待不久,因為這個位置早被定位為升官的跳板,就是俗稱的「洗經歷」,平心而論,歷任大隊長都是一時之選,只是歷練的時間就像迷你裙一般有夠短,能待上一年就算「資深」了。
而和平、東勢分局轄區治安相對單純,所以分局長經常被安排由「初任」者接任, 這項安排其實無可厚非,也算用心良苦,但是東勢與和平分局長的任期也都不長,也就是說的歷練時間平均一年上下,馬上就大風吹般調到其他分局,有人四年調動四次,短短幾年,台中繞了大半圈子。
台中市是全國第二大城,每個分局都有數百位員警,分局長不可能在短期內就和屬下建立深厚感情,所以每到離別的時刻,想表現出依依不捨的樣子,可能有點強人所難,有位老警員不諱言說,由於相處時間短,想離情依依,想裝都裝不像。
面對人事異動的頻仍,警界應該習以為常、見怪不怪,有人打趣的說,各單位的交接紅布條一定要收好,因為常要用,上頭的字頂多微調一下就好,也算省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