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科大校長涉職權濫用遭監察院調查 包庇不符專業、涉性平教師之任用

【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國立台中科技大學陳姓校長疑似利用職權,聘用不具專業資格的教師擔任行政主管工作,引起監察院的重視調查與檢討。此外,陳姓校長亦被指控包庇一名涉及性別平等事件的教師,違法推薦其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各機關的採購評選委員,此行為同樣遭到監察院的指正,凸顯國立大學利用職權與圖利的情況,恐非冰山一角。

據監察院調查,台中科技大學陳姓校長初任校長期間,排除眾議聘用僅擁有英語系國家計算機科學學位的教授陳姓教師,擔任台中科技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應用外語科科主任,雖應用外語科教職員有提出任用資格不符等疑慮,但陳姓校長仍執意聘用陳師為該校空中進修學院之應用外語科科主任一職。監察院即詢問教育部,教育部隨即責請國立台中科技大學說明,校方回覆辯稱,陳師擁有英語系國家運算科學、計算機科學學位,具有英語授課能力,其專業、歷練符合該校應用外語科之教學目標,故學校聘任陳師兼任該行政主管職務,合於學校空中進修學院組織章程規定。

台中科技大學陳姓校長涉濫用職權遭監察院調查。(記者張俊明攝)

監察院調查後,教育部認為陳師雖然取得英語系國家的學位,但其所得的學位領域專業,並非外國語言專業,為教學事務推展及教學專業考量,不具專業資格的教師擔任行政主管予以糾正,並請學校通盤檢討。另有該校教職員私下認為,學校聘任未符合專業科系的學位擔任教師或行政主管,有違反專業聘任原則,可能損害學校的形象及教育品質,而且空中進修學院應用外語科主任一職,應由學校應用外語科或應用外語系之師資出任,以符合其專業。教育部也指出,學校應以專業及能力為依歸,任何職位的任命都必須符合相應的專業標準,否則將影響到整個教育體系的運作。

目前,校內對於此事件的反應不一,部分師生對校長的做法提出質疑,認為其行為可能會對學生的學習環境造成負面影響,並要求進一步的透明度和負責任的處理;但了解陳姓校長當年不顧系上多人反對意見堅持聘任僅有碩士學位的該陳姓教師來與其合作撰寫英文論文,而在資工系只教授英文相關課程的狀況下,做出此類不符專業的安排似乎已為常態,也就不足為奇了。外界也對此事件揭示陳校長在職務上行使權力時所可能產生的道德風險,教育機構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維護學術的獨立性與專業性,校長在人事上的任命應以專業知識和能力為基礎,然而國立台中科技大學的行政行為顯然背離了這一原則。

另外,陳姓校長亦被指控包庇一名涉及性別平等事件的鄭姓教師,推薦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各機關的採購評選委員,也遭到監察院調查,據教育部調查瞭解,該校鄭姓教師於111年8月間,因侵害學校女職員,被學校性別教育委員會以「情節重大」予以懲處,已於113年5月責令函請校方循程序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撤回推薦。

監察院與教育部要求台中科技大學提出檢討。(記者張俊明翻攝)

對此,台中科技大學回應有關鄭姓教師涉及性別平等事件表示,該事件為111年3月15日由學校某女性職員具名向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校園性騷擾事件調查申請書,學校性平會在受理後調查,認為鄭姓教師之言論與行為,雖有損及申訴女職員名譽及人格尊嚴,雖情節重大但尚未符合教師法第14條停聘、解聘及不續聘規定,已建議予以鄭姓教師兩年不得升等、接研究計畫案及不得支領超授鐘點費,並不得對申訴人有報復行為,且依申訴人之意願,向其道歉之處分。台中科技大學也強調,本案已依照監察院調查後函文所示,依循程序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撤回鄭姓教師的評選委員專家學者名單的推薦。

外界對大學教職員性平事件多數認為,當前社會,性別平等議題受到各界重視,任何包庇涉及性別議題的行為,不僅會破壞校內和諧,也會對學生的價值觀產生消極影響。更有學者認為,作為教育工作者,校長應承擔更多的責任與義務,以身作則,為學生樹立良好的榜樣,學校應該進行全面檢討,以避免未來重蹈覆轍,恢復外界對教育機構的信任與尊重,外界也認為國立大學都如此了,那私立大學可能更嚴重,類似情形恐非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