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投」案未通過不意外 不同意票多才意外

【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九合一大選順利落幕,在縣市長版圖,藍營可謂大勝,而同時進行的於今年3月立法院通過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公民複決」公投也備受矚目,公投最終總投票人數為11,345,932人,投票率為 58.97%。其中,同意票為5,647,102張,不同意票為5,016,427張,由於此次修憲複決案投票權人數為 19,239,392 人,同意票須超過投票權人數的半數,也就是至少要達到 9,619,697 票才通過,所以「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公民複決」最終未達通過門檻。對此,國立空中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呂秉翰表示,這次公投案因為高門檻而未通過並不感到特別意外,倒是不同意票如此之多確實令人很意外。

「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是憲政史上首次修憲案公民複決程序,在今年九合一大選中同日舉行,選前也被各界解讀為影響九合一大選的變數議題,尤其縣市議員方面,不分藍綠都有候選人在個人文宣中做為點綴,以討好年輕選民。而此次公投主要是針對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要修成「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也就是最後一句「年滿十八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在各社群媒體上引起大量聲量討論,尤其被解讀為「要是通過了,以後就會看到18歲的小屁孩出來選民代」,而成為討論的焦點。

空大教授呂秉翰表示,對這次公投案高門檻而未通過並不感到特別意外,倒是不同意票如此之多確實令人很意外。有不少民眾認為,因為網路上流言很多,除了部分政黨立場外,有人誤以為這次修憲會讓「被選舉權」全面下修到18歲而反對,所以投了不同意票。也有民眾在社群媒體發言認為,投不同意者,可能覺得這個公投根本只是在胡鬧,甚至有學者認為,根本只需要修法就能解決的事情,卻優先修憲,不先處理可能更重要的門檻或政府制度問題,所以就直接投不同意票來發洩情緒了,也有民眾認為,投不同意票,在某種程度也是對當前執政的民進黨的不信任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