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補償限「非確診者」 自身居隔、照顧7類居隔者可申請

【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有關近日網路流傳一則「來ㄡ!政府的防疫補助金申請大公開」訊息,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澄清,防疫補償對象是居家隔離(檢疫)者或7類居家隔離(檢疫)者的照顧者,確診者不能申請,請民眾不要轉傳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錯誤疫情資訊,以免觸法。

社會局說明,防疫補償每人每日1,000元,申請對象為本人居家隔離(檢疫),以及7類生活無法自理居家隔離(檢疫)者的照顧者,必須有衛生主管機關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且隔離期間因請假未領有薪水、未違反隔離規定才符合資格。自隔離(檢疫)結束之日起算2年內皆可申請,採線上申請,也可臨櫃或郵寄至隔離(檢疫)結束地的區公所。

社會局強調,因國家已提供確診者醫療、公衛資源及相關隔離治療,所以確診者不得申請防疫補償;另外,自主防疫和自主健康管理也不得請領防疫補償。若民眾收到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資訊,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不實訊息,以免觸犯傳染病防治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條,最重可罰300萬元。相關資訊可查詢衛福部網頁( 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9-205.html ),線上申請防疫補償請點選( 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home/apply_step.j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