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鐵條傷眼案市府想翻案? 盧秀燕:撤回上訴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發生在2016年3月台中市西屯區福瑞公園的鐵條傷眼案,造成當時才13歲黃姓少年右眼幾近全盲,家長訴請國賠,歷經近6年,法官日前以台中市政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316萬多元。但市府卻表示將會上訴。市長盧秀燕今(16)日在議會備詢時指出,法院已經作出判決且有具體金額,如果家長願意接受此裁決,台中府應該要接受,因此她會建議市府同仁撤回上訴。

當時是仍是國中生的黃姓學生,因為在福瑞公園戶外活動時,眼睛被公園內支撐櫻花樹的鐵條插破眼鏡,因眼鏡碎片刺傷視網膜、水晶體,造成右眼瞳孔喪失。原本市府只願意賠償不到20萬元公園意外險,但父母親認為,手術後續會有弱視和青光眼等後遺症,未來恐怕醫療費用非常高,因此申請國賠。法院於日前以台中市政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316萬多元。

市府原本表示,該案經一審判決,判建設局全責負擔,並須支付300多萬元,但因事發地點位於草地上,非屬兒童遊戲區,且由第3人推擠造成受傷,造成黃同學身上缺憾,由於事發地點為草地,非屬兒童遊戲區,考量在法律上釐清責任實屬必須,因此提二審上訴。

盧秀燕市長今日在回覆黃健豪議員質詢時表示,對於法院判決公務機關敗訴,按照往例公務機關會到二審三審,這是公務員機制。但是現在既然法院已經有判決且有具體金額,同時判決結果如果家長也願意接受,他認為台中府應該要接受。所以她會建議市府同仁撤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