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彩公會要求刪除不合理的條款 否則不排除發動大規模抗爭

【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

立法院111年度10-5新會期即將到來,中華民國運動彩券經銷商商業同業公會,在立委張廖萬堅的陪同下,11日舉行記者會,表示現行法條中存在危害經銷商權益的懲罰,等於做越好佣金越少,此等不符合社會生存法則的法律,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七條但書規定,應該要於本會期刪除,讓經銷商安心立命無後顧之憂,希望朝野理性溝通解決,不要讓這些辛苦的券商失望透頂,否則將不排除停業,並且大規模抗爭。

何昱奇理事長今天表示,攸關體育經費發展的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經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通過於110/12/20日送出委員會,但由於國民黨曾銘宗委員的強力杯葛,附加需待黨政協商機制解決,何昱奇理事長強調,近幾年運動彩券經銷商堅守崗位,不畏疫情肆虐下勤奮拚業績,讓體育經費越來越多,且做為運動選手的後盾,讓出賽的中華隊選手無後顧之憂,但國家及政府部門應該考慮,沒有經銷商的母雞生產,就不會有體育經費的來源,極少部分委員雖不支持刪除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七條後段但書規定,但多數委員都是考量情理法與時空背景不同,經銷商生計下,在不影響運動發展基金前提之下,將後段刪除之,且當初設下虛擬網路通路銷售達整體業績50%時;再下修2%的銷管費用,當時乃針對發行機構唯一銷售虛擬網路通路,並非全體經銷商共同參與銷售。

何昱奇理事長感嘆表示,如果不能在今年完成三讀,而體育署將下一屆發行機構遴選公告,這時候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及契約恆定原則,經銷商生計佣金從第二屆8%降低為6.25%;已經成就運動發展基金每年至少達到40億元的目標;去年更是突破至46億元的貢獻,我們不是廉價的勞工,沒有調整我們的佣金比例已經是有功沒獎勵了;反而現行法條中存在危害經銷商權益的懲罰,等於做越好佣金越少,此等不符合社會生存法則的法律,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七條但書規定,應該要於本會期刪除,讓經銷商安心立命無後顧之憂,希望朝野理性溝通解決,不要讓我們這些辛苦的券商失望透頂,否則不排除停售並發動1600家經銷商,上街頭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