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員警去(110)年底偵辦一起毒品案件,經循線追查確認宋姓嫌犯(48歲)身分,並發現宋嫌當時因毒品案未到案執行遭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不但出入極為謹慎、小心,並經常更換藏身地點,以逃避警方查緝。
經專案小組人員據宋嫌生活習性及接觸對象,鍥而不捨積極分析清查,終鎖定其藏匿於臺中市北區某出租套房內,遂於110年11月24日見時機成熟執行查緝,並迅速將其壓制逮捕;現場起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過程中現場宋嫌所飼養的1隻松鼠博美犬,疑因護主心切在旁向員警吠叫,隨後似乎因聽聞查緝員警喝令宋嫌雙手後別配合逮捕上銬,竟馬上依指示乖乖趴在地面,亦不再發出聲音;當下由於該博美犬守法配合辦案的有趣舉動,頓時化解緊張的氣氛,也讓員警均感到相當新奇,事後警方亦通知宋嫌友人將小狗帶回照顧。
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隨案解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歸案(偵辦)。警方呼籲毒品為萬惡之源,全民公敵,施用毒品影響身心及家庭甚鉅,一失足成千古恨,切莫以身試法。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為遏止毒品危害,亦將全力聚焦打擊上游製、販、運等犯罪行為,維護無毒的優質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