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基本工資調升 勞工局提醒雇主依法調整

【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

勞動部公告明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新台幣24,000元調整至25,250元,調升1,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則由160元調整至168元,調幅約為5.21%。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不論本國籍或外國籍勞工都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均應配合薪資修正,避免工資給付低於基本工資或工資未全額給付,違反規定者,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勞工局長張大春說明,基本工資訂定是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所必需,因此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的報酬即應符合基本工資規定的數額,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以及休息日、休假日工作加給的工資。

勞工局呼籲,基本工資即將調升,請雇主預做準備,各機關僱用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或招標時也應編列預算以為因應;雇主於計算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等提繳費用時,也應一併調整,以符法令規範。

另為使勞資雙方了解勞動基準法令規定,勞工局每年均辦理勞工基準法令宣導會,明年起將規劃約60場次,按季陸續舉辦。事業單位如有需求,可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互動交流/線上活動報名(https://lbms2.taichung.gov.tw/new/NewAdvocacy )。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如有工資調整或勞動權益上任何問題,可電洽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至勞工局服務櫃台(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