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2018年在豐樂公園發現的二級保育動物黿於去年(2020年)6月份過世。市議員黃守達6日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市府在這段時間對黿漠不關心,直到去年有議員詢問才事後了解狀況,過程相當離譜,事發之後也未見市府進行檢討。議員們認為,是制度與程序的不完善間接殺了黿,市府應儘速提出檢討與日後的方針。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耀中、張玉嬿、王立任、施志昌在聯合質詢指出,黿在2018年豐樂公園清淤時被發現,隨即就被送往雲林的私人魚塭安置。但決策過程不清不楚,運輸過程也無任何的配套與保護,讓黿長期處在緊迫的狀態,也因此進食狀況不佳,導致嚴重的營養不良。體重從一開始被發現時的37公斤,到中興大學接手時僅剩32.6公斤,最後因免疫低下生病而死。
黃守達指出,《動物運送管理辦法》第四條明定,運送人員裝卸動物應依動物特性,採取適當的裝卸措施,以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受傷。但根據2019年1月網友上傳的影片顯示,這隻黿在運輸過程中不僅沒有得到適當的運送環境與保護,還曾經被以貨車載運上街示眾,任憑路人圍觀,過程中更被隨意擺弄。根據專家的說法,這對黿這種兩爬動物來說,會造成十分嚴重的緊迫。
黃守達質疑,當初建設局發現這隻黿之後,為何沒有先諮詢過專業單位?農業局扮演什麼角色?他去台北動物園開會時,兩棲爬蟲類生物的專家也說,豐樂公園的黿可能是幼時即被放養,較容易適應環境。但黿被發現時已經長大,突然被移到不熟悉的空間,會產生很大的緊迫。再者,魚池的魚苗密度很高,對因移動需要休養的黿,也會是很大的干擾。且兩年內三次的移動,也是對黿造成緊迫的主因。
黃守達批評,本次事件根本就是2014年所發生的阿河事件翻版,是制度與程序的不完善,才間接性造成黿的死亡。種種事後看來無法理解的決策,與台中市政府在過程中的不聞不問,都讓人不解市府對於保育類動物的態度。他曾於會中提醒農業局應擬定一套SOP,直至目前也未見動作。
農業局表示,107年8月建設局於南屯區豐樂公園發現外來種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黿」,委託廠商送至雲林縣養殖場照養,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向雲林縣政府辦理「黿」登記;108年2月轉移給專精龜鱉類研究的中興大學吳聲海教授照料,但同年11月吳教授因病逝世,無法接續照養。
109年5月1日農委會林務局函請台北市立動物園協助收容「黿」,同年5月20日台北市立動物園至中興大學探查動物狀況及飼養環境,5月21日轉移至台北市立動物園,等待檢疫30天期間內死亡(第13天後死亡)。運送過程有中興大學與台北市立動物園專家先行評估後,再運往下一個飼養地。
農業局表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繁多且獨特,為避免保育類野生動物發生類似事件,已請農委會林務局提供各類動物的專家學者名單,以備遇有需救傷、照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時,可聯繫各專家學者提供專業諮詢、救護、收容與飼養。農業局呼籲民眾,遇見保育類野生動物時,切勿打擾、餵養或捕捉,以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如動物有受傷情形可撥打1999台中市民一碼通,或農業局保育專線04-25272571諮詢。